问题 | 面包车拆座位被交警抓到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面包车擅自拆卸座位所应面临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首先,任何未经授权而擅自更改机动车外观以及相关技术数据的行为,都将由当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勒令其恢复原状,同时进行严厉的警告处分,或者处以金额不超过500元人民币的罚款; 其次,如果改装后的机动车或其部件涉嫌组装或是已经达到报废标准却仍在道路上行驶,那么车辆的驾驶证将会被依法扣留。鉴于此,我们应该明确认识到,私自拆除货车座椅的行为无疑是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为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要求车主立即恢复原状,并且可能会给予警告或者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者还可能导致车辆被扣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九条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消除违法状态: (一)违法行为人可以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 (二)违法行为人无法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对超载的乘车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联系转运;对超载的货物,应当在指定的场地卸载,并由违法行为人与指定场地的保管方签订卸载货物的保管合同。 消除违法状态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违法状态消除后,应当立即退还被扣留的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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