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期未满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理论层面上,被执行拘留期未达到法定时限的被告方,依然有机会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申请都会得到批准。决定批准与否的关键在于具体案情以及被告方的行为表现。法院或者检察院将会全面评估被告方有无潜在的逃跑风险、损失和毁坏证据的可能性及干扰证人的可能性等方面的问题。若他们认为这些风险程度较低,并且拘留期限尚未到期,那么在法律框架内是完全可以为被告方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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