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转移登记怎么办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在本市范围内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应办理车辆转移登记。(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办理转移登记:1、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2、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3、机动车未被海关解除监管的。4、机动车在抵押期间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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