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扣车多长时间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惯例,交通事故所涉车辆被依法暂扣的时长不得超出30个自然日。
然而若事件性质较为繁复,则需经过政府相关机构负责任人的正式批准方可予以适当延长,可是该种情况下的延长时限亦不可多于30天。 此举主要是出于对勘查事故缘由及采证的迫切需求。 值得强调的是,自鉴定结果确定的次日起计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义务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事主前来领取原先已被强制性扣留的事故车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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