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全责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判断非全责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这一问题时,我们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
通常情况下,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并不仅仅依赖于责任的归属分配,其更多地需要全面衡量其他各种影响因素。 若行为人在车祸事件中担负着主要责任乃至全部责任,且导致一人以上的生命丧失或三人以上的重伤后果,亦或是给公共或私人财物带来了直接损失,同时无力赔偿数额达到了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便有可能符合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标准。 然而,即使行为人未承担全部责任,倘若出现如下几种情况,同样可能构成犯罪,例如:饮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没有取得相应驾驶资格而驾驶机动车的; 明知所驾机动车的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安全机件失灵仍继续行驶的; 明知是无牌照或已达到报废期的机动车仍继续驾驶的; 严重超载驾驶的; 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而逃离事故现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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