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醉驾我方保险公司赔偿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对方处于醉酒驾驶的状态时,在大部分情况下,作为受害方的我们所投保的保险公司通常不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主要是由于醉酒驾驶被视为一种极端危险的违法行为,大多数保险公司在制定保险合同时,往往会明确地将因这类违法行为而引发的损失列入到其责任免除条款之中。 然而,若我们本身并未存在任何过错,且事故发生后有确凿证据证明,那么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车辆的强制交通责任保险可能将会对初步抢救费用进行一定程度上的预先支付,但保险公司在此之后便享有了向实际醉酒驾驶员进行追索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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