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交车超载超速属于危险驾驶罪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交车超载与超速行为极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这主要取决于其情节严不严重及其所超越的法律设定界限。
当超载和超速的状况严重到已然威胁公共安全之时,便很可能触犯此种罪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也将被视为危险驾驶罪:(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而对于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若对上述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则应按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罚。 此外,如存在前述两种行为,且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则应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于公交车超载超速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全面考虑超载超速的具体程度以及由此引发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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