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转成其他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的情境中,危害行车罪可能会转化成其他罪行。
例如,若驾驶者的危险行为引发了严重后果,且这些后果满足交通肇事罪的所有构成要素,那么便有可能以交通肇事罪对此进行判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危害行车罪主要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进行追逐竞赛,情节极其恶劣的行为; 以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此外,还包括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客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速度行驶的行为; 最后,也包括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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