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半夜酒驾撞六车怎么判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若有人在夜深人静且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引发了一起涉及多达六辆汽车的交通事故,那么他所涉及的便属于我们常说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范畴。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此人的行为极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综合考虑到事故的详细情况,如驾驶员当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事故发生时的环境状况、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程度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等等诸多因素。 倘若事故所带来的后果极其严重,那么被告人很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例如更长时间的拘役以及更高额度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