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170酒精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中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具体内容,凡饮酒后驾车的行为,均可被视为是危险驾驶罪中的一种情节严重的类型,需要受到司法机关的严厉制裁。
这其中包括了拘役以及罚金等多种形式的惩罚手段。 特别指出的是,若在酒精浓度达到或超过限定标准(如本例中的170毫克每100毫升)的情况下醉酒开车,则将面临更加严格的法律惩戒。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依据更为严苛的法律条款来对其进行定罪量刑。 换句话说,如果醉驾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不同的刑事法规,那么理应依据处理结果相对更重的一项法规来进行定罪量刑。 因此,在此种状况下,对属于危险驾驶罪范畴的酒精度数为170mg/100ml的混合酒后驾驶行为,应遵从关于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条例进行依法处理,当然也会包括但不仅限于拘役与罚金作为主要的惩罚措施。 假如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了额外的、可能的罪犯事项,那么应当全面权衡各种犯罪行为的严峻程度,进而慎重地选择适用处罚力度较大的那一项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