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危险驾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反危险驾驶罪”,通常被理解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这一罪行主要针对的是那些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进行追逐竞赛等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行为。其立案标准通常涵盖但不仅限于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法律所设定的上限、引发交通事故、严重超速行驶等情况。当这些行为的严重性达到了足以对公共安全产生实质性威胁的地步,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规予以立案并展开深入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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