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开庭当天交罚款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事实上,并非如此。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罚金作为已经生效的裁判所确认的义务与责任,应当在裁判文书正式宣告生效之后的规定期限之内如数交纳完毕。 值得注意的是,罚金作为刑事犯罪者承受刑事法律制裁的一种行为模式,其具体形式是由裁判文书予以明确认定并载明的。 在此基础上,罚金的执行则是严格遵循生效裁判所确立的原则进行实施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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