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尾保险流程走完还需要去交警队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常情况之下,若发生追尾交通意外后,其所有的保险理赔手续均已正常办理完毕,并且驶员与被撞者对于事故的责任认定都没有任何疑虑及争议,同时,相关的赔偿问题也都得到妥善解决,那么通常是无需再次前往交通警察大队进行报备了。
然而,如果该事故中出现了某些特定的复杂情况,例如,责任认定方面存在分歧、有人受伤或死亡、涉及到酒后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亦或是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由交通警察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那么此时就有必要再次前往交通警察大队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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