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后对方不来处理怎么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对方未依约前来商讨赔偿事宜,可先行尝试借助交警机构获得本次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证书,进一步确定双方在此次事件中的具体责任分占比情况。
接下来,请收集如下各类资料以备后续使用: 医疗费用收据、车辆维修费用详细清单以及误工证明之类的相关文件。 紧接着,不妨尝试主动与对方法律责任方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共同根据此笔保险契约的特定约定进行赔偿手续的办理。 倘若经过上述措施仍未能妥善解决问题,便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正式提交民事诉状,依法请求被告方对于此次交通事故所导致的经济损失予以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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