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自己受伤能否获得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对于机动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对人身及财产产生的影响,由相关保险机构在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额度内进行全额赔偿。此举的意义在于,若机动车辆在交通意外中对自身造成了损害,只需证实该损害系因交通事故引起,那么涉事机动车辆一方的保险公司就应在保险责任额度内为受害人提供相应赔偿。然而,在此法律条例中并未明确指出若机动车辆在事故中受损乃是自损时,是否仍能获取赔偿,原因在于,常态交通事故的赔偿对象主要针对事故中的第三方(例如行人和其他车辆的乘客或驾驶员等),而非事故中的机动车辆本身。然而,若机动车辆在事故中对自身造成了损害,且该损害系由第三方责任导致,则涉事机动车辆一方的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和责任额度进行赔偿。因此,若机动车辆在交通事故中自损,能否获得赔偿需视具体的保险合同条款、事故责任判定以及损失状况而定。若机动车辆的损害系由第三方责任导致,则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额度内进行赔偿;反之,若损害系由机动车辆驾驶员自身过失引发,则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存在其他特殊情形或者保险条款另有规定。总而言之,机动车辆在交通事故中自损能否获得赔偿,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机动车辆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自损是有权获得保险赔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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