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年限是怎样确定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计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年限时,我们会以年、月、日为单位进行计量,并从第二天起开始计为有效日期。
请注意,实际开始的日期并不被纳入统计范围之内。 2.关于残疾赔偿金的相关规定,需要依据受害者的劳动能力损失程度或伤残级别等因素来确定。 具体来说,它将根据受诉地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来估算,自确认伤残等级之日起开始算起,时间长达二十年。 但是对于年龄超过六十周岁的市民朋友,年龄每增长一岁都会使其赔偿年限相对应的缩短; 而对于7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群体,则只会取其五年期。 另外,若是受害者受伤导致伤残然而其实际收入未有下降,或者虽然伤残等级较低但造成了严重的职业阻碍,从而影响到其正常的劳动就业状况,那么我们将会对这部分受害者的残疾赔偿金作出相应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条
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条 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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