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致对方成植物人,是否需持续赔偿至对方死亡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交通事故而导致他人变成植物人,并不意味着需要赔偿至终身。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正合理的赔偿,并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规定的责任认定以及各类伤害程度。 因此,根据公安交警部门所提供的事故鉴定报告以及实际受损状况,可能需支付以下十五类法定的赔偿款项:包括但不仅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补贴、护理费用、住院饮食补助、康复疗养费用、美容整形费用、后续治疗费用、残疾补偿金、辅助设备费用、住房费用、交通运输费用、被抚养人员生活费用、精神损失费用、补充营养费用以及其他诸如财物损害等各项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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