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符合哪几个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在社区矫正期间执行的管制或拘役刑罚,此外还可能赴实地接受单独适用的附加刑。
接下来,针对那些可能会受到长期监禁的处罚并采用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 再者,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那么同样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 最后,在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也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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