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骑电动车在斑马线被撞责任如何分配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请允许我详细介绍一下在我国,当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如何根据各当事人的行为对该事故产生的影响及其错误的严重程度,来判定各当事人应负的相应责任的。首先,我们分析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失误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在此情况下,该责任方将不得不承担起全部的法律责任;然后来看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都有过失的情况,那么他们就必须根据其行为在事故中的影响力以及他们各自的错误严重性,来判断谁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平等责任以及次要责任。换言之,针对各方面都没有引发事故的原因这一情况,如果该事件被认定为纯粹的交通意外事故,所有相关人员均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我们不能忽视这样一种情形:即某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了道路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是完全免责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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