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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对方不肯负责任怎样起诉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解答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对方不肯负责任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并起诉,
1、起诉的原告应当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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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8:2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