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合同变更是否要通知保证人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主合同变更包括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和主合同内容的变更,是否要通知保证人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就包括债权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与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 1.债权人的变更无须得到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必须对变更后的债权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与原债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债务人的变更必须在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保证人才继续对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将不再对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要得到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保证人才继续对新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主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合同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等具体规定的变更。 主合同当事人可以经协商一致而变更主合同内容,此种变更得到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应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保证责任;此种变更未得到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仍应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但不应超过保证人对原合同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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