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期违约责任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预期违约责任主要有:
1、继续履行: 对于预期违约,合同履行期到后,除非出现以下三种情形,否则违约方就应当继续履行: 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 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过高的; 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履行的。 2、赔偿损失: 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 3、承担违约金: 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就按约定的违约金赔偿。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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