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表见代理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表见代理的法定构成要素如下:
首先,需要明确行为人为未获授权。 建立表见代理的首要条件便是行为人并未获得代理权。 其次,必须存在使相对方对行为人拥有代理权的客观事实或理论依据,这是形成表面上代理关系的客观要求。 再次,相对方需要保持善意,这是构成表见代理的主观要求。 也就是说,相对方并不知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 最后,行为人和相对人之间的民事交涉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有效性规则。 因为表见代理在设定时已经赋予其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因此,其应当遵守民事行为的整体要求,例如不能触犯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法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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