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合同时,免责条款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格式免责条款效力及其运用范畴的审视和判定,应当从两个维度出发并进行精细化洞察:
在程序层面上观察,制定格式免责条款的一方是否已经达成尽责告知与准确声明的义务,若未能充分提示或清晰表述免责条款内容,则该免责条款将无法在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那里产生效力; 而在实质性层面上考察,免责条款首先不能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无效以及免责条款无效的相关法律规定。 其次,不得出现创建格式条款的一方故意免却自己的责任义务、过分加重对方承担的责任义务或者排除对方依据法律行使主要权益的情况。 另外,如果由于格式条款的解读引发了争议,应当作出不利于给出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和理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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