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役权是在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的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了确立地役权制度,当事人之间必须经过书面协议来约定彼此间的权利与义务,这种契约被称之为地役权合同。
在法律规定下,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开始实施。 一般来说,地役权合同需要包含如下几个基本要素:(1)契约双方的姓名或法人名,以及各自的居住地址; (2)明确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地理方位; (3)清楚表述运用该地役权的具体用途及实现手段; (4)明确规定地役权的有效期限; (5)确定维持地役权所需的必要支出,以及支付此类支出的具体方式; (6)面对可能发生的争议,达成共识并商定解决纠纷的途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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