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的债务需要母公司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当某家企业下属的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产生债务时,母公司在某种程度上负有连带责任。
因为分公司本身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在经营过程中所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及民事责任均应由总公司来承担。 然而,若母公司能够提供充分证据以证明该分公司的负债事项与母公司自身业务无关,抑或是分公司拥有独立并属于它自身的资产用以偿还这些债务的话,那么母公司或许无需承担起全部的赔偿责任。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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