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输了没钱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民事诉讼案件中败诉,同时又缺乏偿付债务所需的足额经济实力,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应对:
分别采取分期付款或者延期支付的形式完成债务清偿。尝试与债权人进行协商,恳请其接受分期偿还或者延期支付的方案。依靠法院的强制力执行判决结果。倘若债务人确实无法立即兑现清偿义务,法院有权暂时中止执行进程;等到债务人具备偿还能力后,再重新启动执行程序。倘若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以采取相应的执行手段,如限制被告人的高消费行为或者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进行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在提起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查封、扣押和冻结债务人的财产,以便防止对方通过恶意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应有债务。寻求调解的可能性。双方当事人都可以积极尝试通过调解途径解决纠纷问题,例如,债务人或许愿意承诺降低对债务的支付金额,从而换取最迅速的债务清偿形式。提出恢复执行的请求。假如在随后查询得知被执行人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的相关请求。但需注意的是,若债务人蓄意逃避债务履行职责,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比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而对自身信用评价产生负面影响等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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