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的无因性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因性就是不需要考虑原因,该行为发生的原因不影响该行为的效力。而债权转让的无因性是因为,债权是否有效只看双方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债权瑕疵债权人无从知晓,只能依据债务人的自觉性。所以为了保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就设定债权转让为无因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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