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不见了我们该如何讨债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务人不见了的讨债方法如下: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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