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如下:
1、临时贷款:期限在3个月(含)以内; 2、短期贷款:期限在3个月到1年(含)之间; 3、中期贷款:期限在1年到3年(含)之间。 总的来说,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是为生产经营者提供的中短期贷款,贷款用途在于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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