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没收全部财产的债务人还要还债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答:
需要。
律师解析:
要还债。
如果该债务是债务人被判没收财产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那么该债权人可以向提出请求,要求以债务人被没收的财产偿还该债务。 只有经债权人请求,同意的,才能用被没收的财产偿还该债务。 债权人提出请求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取得债权是在判决生效前; 2、被没收财产的债务人所负的是合法债务。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刑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是指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负他人的合法债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