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九岁孩子借钱怎么办不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九岁年龄阶段,儿童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群体。
对于他们实施的各类民事法律行为,诸如借款,必须征得法定代理人士即通常情况下的父母的同意或者经过其追认之后方能生效。 一旦法定代理人士未能发表意见或是明确反对该借款行为的效力,那么该笔借款则会被视为无效。 假设九岁的儿童在未获法定代理人士同意的情况下已向他人借出款项,但是法定代理人士并未表达认可或否认的态度,那么债权人有权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的30天期限内要求法定代理人士进行追认。 若法定代理人士未能在规定时限内给出追认声明,债权人可以将这笔借款视作无效行为,进而提出偿还借款的请求。 倘若债权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善意地接受了这笔未经法定代理人士同意或追认的借款,债权人有权在借款行为得到追认之前撤回借款。 撤回应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进行。 总的来说,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若九岁儿童的借款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士的同意或追认,那么这笔借款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债权人有权要求归还借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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