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借了100块钱还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尊崇的好友在借款100元之后长期未能及时归还,那么阁下便可考虑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您务必确认自己身为案件中的债权人,并且您的朋友作为债务人为明确的被告。 您的诉讼请求应为恳请法院裁定您的朋友偿还借款本金100元以及可能存在的利息(如双方曾就此达成协议)。 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您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同时根据被告人数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 倘若您在撰写起诉状方面遇到困难,也可选择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案,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若您的朋友在法院作出判决后仍未履行还款责任,人民法院有权采取限制其出境、在征信系统中记录不良信用记录、通过媒体公开披露其不履行义务的信息等措施,以强制其履行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 总而言之,您完全有权利依据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您的朋友偿还借款。 若对方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亦可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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