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诉讼费谁交给法院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
因此,在这一类涉及借款未及时偿还的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应该自觉地履行相应义务并交纳案件受理费给法院。 若因故导致无法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情况出现,原告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缓交、减交或免交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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