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抚养权归男方怎么变更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之请求时,必须具备充足且具有说服力的理由以及相关证据支持。
举例来看,若男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存在不良习惯,对孩子的身心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或是当孩子年满八岁并明确表达意愿希望随母亲共同生活之时,这些都是变更抚养权的有力理由。 在此情况下,倘若女方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表明其自身所处的抚养环境更有助于保障孩子的健康茁壮成长,那么便有相当大的机会实现抚养权的变更。 关于变更抚养权这样的问题,建议先展开积极的沟通与协商过程,如若协商无果,也可考虑向有权管辖的司法机构提起法律诉讼以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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