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几年后可以要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无论是何时,均可提出相关抚养费用的追索请求。
倘若双方在离婚之际便对抚养费用作出明确规定或裁决,然而其中一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进行支付,抑或是由于孩子日常生活所需的开支不断增长,原有的抚养费用额度已然无法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那么另一方则有权利要求对方提高抚养费用。 只要孩子尚未年满18岁,或者虽然已经成年但却无法独立生活(例如仍需接受教育),他们就享有向父母亲一方要求支付抚养费用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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