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分居期间抚养费给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子女与父母分居期间所享有的抚养费用额将主要取决于子女实际所需、双亲各自能够承担的经济压力以及生活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具体而言,法官会全面考量并平衡父母双方的工资收入状况,若其中某方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则该方应当按照其当月全部(或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这一范围内支付抚养费用; 然而,若一方需承担两名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用,其应支付的比例可相应提高注,但无论如何提升都不能超出其月总收入的半数。 对于尚未获取固定收入的父母,他们应当支付的抚养费金额仍依照上年度总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平均收入为基准,参照以上规定之比例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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