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女方没有能力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如被证实女方并无足够的经济能力去负责子女的抚养费用,她有权利与男方进行协商,暂时停止或减少抚养费的支付金额。
在法院处理抚养费问题时,支付能力是决定抚养费数额的重要因素之一。 若女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身经济状况不佳,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或者面临着其他重大的经济压力,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对抚养费的数额进行相应的调整,甚至可能会给予一段时间的宽限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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