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约定的孩子抚养费问题可以变更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离婚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承担方式,在特定情形下是具备可调整性的。
例如,原先商定的抚养费用无法满足当前所在地的实际生活需求; 又如,由于子女患有疾病或接受教育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已经超出了原定金额; 再者,若支付抚养费用的一方经济状况出现严重变动,以至于无法依照原有的协议履行支付义务等等。 当出现上述合理的变更原因时,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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