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的抚养权怎么变更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异之后,若当事人想要顺利地变更抚养权,必须提前满足特定的法律要件,如原享有抚养权的一方因患上严重疾病或遭受身体残疾导致无法再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职责;
又或是该方存在虐待、忽视子女等有害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恶劣行径。 在此情况下,倘若未取得抚养权的另一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身具备更为优越的抚养环境和条件,或者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明确表示希望随同自己共同生活,那么他们同样有机会成功变更抚养权。 然而,这一切都需要通过向当地法院提交诉讼申请并经过严格审理程序才能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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