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同居关系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同居关系之后,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的计算方法,通常是以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主要考虑因素。
一般而言,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他们所承担的抚养费用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进行支付。 如果父母需要同时抚养两名或以上的子女,那么他们所承担的抚养费用比例则可以适当提高,但是一般情况下,最高不能超过其每月总收入的50%。 而对于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父母,他们所需承担的抚养费用金额则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前述比例来进行评估和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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