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了怎么处理孩子的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宣判离婚事宜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的时候,法院通常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全面考虑:
首先是子女的年纪大小; 其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抚养和生活照顾子女方面的实际能力与条件; 再者就是充分尊重并尊重孩子自己真实的个人意愿及需求。 在实践中,儿童年纪尚小的情况下,大部分案件都会偏向于将未成年人的抚养权判给其母方; 而当孩子逐渐成长到具备一定的自我认知和独立思考能力之后,他们的个人意愿就会得到更加深入的关注。 此外,不论父母中的哪一方拥有稳定的工作收入、优越的居住环境以及能够给予孩子更多的陪伴时间等等,这些因素都能显著提高他们赢得子女抚养权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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