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判给男方女方又不给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原本应当由女方承担的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在曾经的法律裁决已明确将其授予了男方之后,女方依然未能按约定履行相应职责之时,男方便可以依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247条之规定,向上呈请同级法院执行相关决定。
在此情况下,法院将会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敦促和强制女方切实履行抚养责任,这其中包罗万象,诸如财产扣押、拍卖等等各项举措,目的皆在于确保我们的祖国花朵能够得到足够的保护与关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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