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一岁多要离婚了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规定,在夫妻婚姻破裂之时,若子女尚不足两岁,则原则上需由其母亲直接照管;
此乃基于子女权益最大化之考虑,因其于该阶段往往处于对母体深度依赖之中。 倘若父亲欲争得抚养权,便须提出充足的理由与详实的证据,以证实在自己手中抚养孩子更为适宜。 至于子女年届两岁以上者,父母双方皆可平等协商并确定抚养权归属。 若无法达成共识,人民法院将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实际情况做出公正裁决,以期能为未成年子女争取最大程度的利益保障。 另外,当子女已满八岁之际,法院亦会尊重彼辈的个人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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