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决离婚时不承担债务和抚养费的问题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若有一方既未偿付债务亦未能履行抚养义务,那么作为债权人与直接负担子女抚养责任的另一方,有权向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在追索子女抚养费方面,法律并未明确设定法定时效的限制,故原告可在子女实际需求之际随时提出诉讼请求。 然而对于债权问题,按照相关诉讼法律仅允许以自有及受让债权金额六倍为限向法院申请诉讼担保,且其时效期为三年。 倘若法院判定对方需履行抚养责任和偿还债务,而其仍然拒不支付,则申请执行人可自收到最后一次生效裁判之日起二年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