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能否选择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属于法定权利。
然而,除非父母因故丧失监护能力且其监护权已被司法机关依法撤销,否则他们依然享有这项不可剥夺的监护权益。 据相关法规规定,亲生父母便是未成年子女的首要监护人。 倘若未成年人的亲生父母不幸离世或因身体原因丧失了监护能力,则按照以下依次排列的优先顺序来确定新的监护人: (1)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 (3)若居住地所属社区及村委会或当地民政部门允许,那些愿意承担此责任的其他个人或团体也能成为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