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抚养权变更应该如何进行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通常可采取以下两种途径进行变更:
首先,离婚之后,父母双方皆有权通过协商的方式决定如何变更与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 其次,若离婚后,实际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那么另一方则有权向法院申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突发严重疾病或身受重伤,以致无法再继续承担抚养责任;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在抚养过程中不尽职尽责且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其与其子女的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构成了潜在危害; (3)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如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并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那么该方也可以合法地提出变更抚养权的申请; (4)在出现其他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也具有变更抚养权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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