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时,抚养费标准应如何确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标准问题,具体金额将取决于男女双方的共同协商结果。
协商时可参考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现实需求、父母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具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其需支付的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20%-30%左右来计算。 若需负责照顾两名或以上子女,那么负责任务可以适度增加,但是原则上来说,所支付的抚养费不能超出他们总月收入的50%。 当没有固定收入时,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则可以通过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以上述比例为基础进行折算确定。 如果存在特殊情况的话,上述比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以确保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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