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应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纠纷中,关于哺乳阶段子女的监护权问题,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基本倾向于将其交由母亲持有。
然而如若处在此状态下的女方患有重症或对待子女抚养事项有所疏忽、再或者她本身的经济状况和生活环境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抑或是该母亲行为有失检点,不符合良好家庭教育氛围的要求,那么,子女可以选择跟随父亲共同生活,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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