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子女财产受损,父母是否需赔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上,实施透支未成年子女财产行为的家长,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虽然,根据现行法规,作为监护人的家长有权为未成年子女代管其财产。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这些财产作为属于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资产,并非由监护人掌管和处置。 关于该问题,我们可从两个角度出发来探讨: 首先,倘若监护人因一时疏忽导致未成年人财物受损,那么他们有必要向对方支付相应的损害赔偿金; 其次,假如监护人通过不正当手段导致未成年人财产损失,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规,还会给被害人带来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履行赔偿义务以外,还有资格成为监护人的亲属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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